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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县环审批〔(略)〕7号<>
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
关于阿坝县X(略)茸草路(茸安乡至草登段)幸福美丽乡村路临时施工设施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坝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阿坝县X(略)茸草路(茸安乡至草登段)幸福美丽乡村路临时施工设施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阿坝县茸安乡。主要建设内容:(略)<>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相关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属于非基本草原。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
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定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应贯彻“预防为主,优先保护”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落实施工期(前期安装阶段)废水保护措施。项目不涉及永久建筑,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及机械冲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落实施工期扬尘保护措施。现场运输道路采取硬化路面,未能硬化部分使用草帘覆盖,防止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在施工区出口放置防尘垫,对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水冲;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使用毡布覆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砂浆现场搅拌时,水泥库房和搅拌站应封闭;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放置规范,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建筑弃渣在场地堆放时应加强围栏,且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不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防尘布覆盖,禁止露天堆放。风速四级以上时,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间,应加强与周边居民的联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将项目施工给周边居民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四)落实施工期废气保护措施。施工阶段主要废气来源为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施工车辆应按规定方向进出,减少怠速行驶,将尾气排放降到最低。<>
(五)落实施工期噪声保护措施。施工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施工车辆运行绕开噪声敏感区域,禁止鸣笛;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加强管理。<>
(六)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收集房统一进行清运;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送至道路工程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七)落实运营期(混凝土加工、砂石加工、水稳料交工阶段)废气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对混凝土生产线、砂石加工生产线、水稳料搅拌站、采取道路硬化、设置围挡、设置防尘垫、洒水、加盖篷布、封闭加工等《报告表》中措施,对食堂油烟采取油烟采取引至屋顶的方式排出。<>
(七)落实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一)混凝土生产线废水:(略)<>
(八)落实施工期噪声保护措施。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机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合理确定施工场界,并做好施工期噪声的监测。<>
(九)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收集房统一进行清运;除尘器收尘及地面清洁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破碎生产线底泥及车辆冲洗区底泥运至道路工程弃土场处理;废气硬化混凝土、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处理分离固体:(略)<>
(十)落实迹地恢复措施。草皮层回铺应紧密结合施工完成时段,施工完毕一段,立即回铺恢复一段,做到“边施工便恢复”,草皮回铺后,适当补撒当地适生草种,确保植被覆盖率在(略)%以上。<>
(十一)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草皮层回铺应紧密结合施工完成时段,施工完毕一段,立即回铺恢复一段,做到“边施工便恢复”,草皮回铺后,适当补撒当地适生草种,确保植被覆盖率在(略)%以上。<>
(十二)落实运营期环境风险保护措施。做好废机油泄漏和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实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你单位应根据公众的反映,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积极主动将项目建设环保知识告知工程区域内公众,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导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若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监督工作。<>
七、请你单位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下载请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