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雄安新区】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河北-保定-容城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略)】(略)号、《关于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略).(略)%+财政资金(略).(略)%,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雄东片区B社区。新建1座综合能源站、入廊管线及直埋连通管线,配套建设一座综合附属用房,为雄东B社区及雄东A社区提供采暖热源,能源站总装机约(略)MW。

1)综合能源站

1#综合能源站装机为1×(略)MW+2×(略)MW燃气热水锅炉+(略).(略)MW烟气余热供热(回收烟气余热6MW),包括但不限于热力、建筑、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电气、自控、暖通空调、燃气、景观等各专业内容,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2)入廊供热管线

N1路敷设1.(略)kmDN(略)综合管廊入廊供热管线(双管)。

3)供热直埋管线

直埋敷设1.(略)kmDN(略)-DN(略)供热管线(双管),沿E(略)路由1#综合能源站至雄东A社区。

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略)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1)能源站

包括但不限于热力工艺工程、土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外电施工、建设本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及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排污许可证办理等(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供热入廊管线和直埋管线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结构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略)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略)

2.6.质量标准:(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略)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③需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略)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

温馨提示:(略)

请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略)(略)、(略)1、(略)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t.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6)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y.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z.以上s、t、u、v、w、x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x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5)、(6)款要求;②联合体各方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对联合体成员以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加权计算(若联合体成员承担的机电工程工作量预估占比不足1/2的,则仅评审联合体其他成员方的业绩,若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建筑工程工作量预估占比不足(略)%的,则仅评审联合体其他成员方的业绩不再进行加权计算)(本加权计算是指如联合体单位为A+B,工作量预估占比分别为A:(略)

(8)其他要求:(略)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略)(略)(略)00(略)(略)秒至2(略)3(略)(略)(略)(略)(略)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略)

5.2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19(略)(略)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略)-2

联系人:孟经理

电 话:(略)-(略)2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C座

联系人:崔宏绪、杨委卓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yangweizhuo@cgci.gt.cn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略).(略),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略)

9.5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宏绪

电 话:(略)

电子信箱:yangweizhuo@cgci.gt.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C座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略)

9.6该项目招标阶段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

本站声明

《建设招标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通过的拥有商标权合法网站;经过国家工信部ICP备案;最近发现有冒充本站工作人员,自称是“*建资质查询平台”、“全国**资质查询平台”,“*主任”,经我方核实这些所谓平台和本站无任何关系,如再发现类似上述这些“**资质查询平台”均为假冒,望大家直接报警。(本站商标证为《建设招标网》五个字,无任何多余字样或延伸词组,仿造必究,唯一运维单位是“住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内部工作人员查询入口为:>>>点击查询真伪
本站服务电话为:4000-156-001
本站服务微信为:13911585800
本站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大院内(100835)
《住建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
《建设招标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