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报价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一次包干,包含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二、招标人负责:(略) 三、投标人负责: 1.其他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费用,如勾机、运输车、吊机、水车、小型切割机、施工用电(投标人自带发电机,含维持发电机运转的汽柴油)、模板、辅材、周转材料、电线电缆、斗车、水桶、雨衣雨鞋等机械工具、设备,以及施工过程需用到的除招标人提供的主材外的所有相关材料,由投标人出具并自行保管; 2.负责施工一切工序,成品保护,负责从边坡底运输材料至边坡施工位置,施工场地范围内材料的二次运输,施工完成后清理场地; 3.绿化工程苗木产品、其他材料(含肥料或营养液)的采购、运输、种植,及苗木支撑架等一切种植辅助材料; 4.边防绿化工程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养护期内至移交前种植损耗及种植养护期间的成活补损,现场成品的偷盗破坏保护;养护期不少于1年(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含施肥、除草、整地清理等,养护成活率达到(略)%,养护期满移交至接收单位,养护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5.投标人从项目部签领的材料由劳务队自行保管,保管使用期间如被盗或损坏由投标人负责原价赔偿; 6.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含围护材料、围护安装及过程维护;负责施工期间施工面的降排水; 7.交通、食宿及生活水电自行解决,使用项目部水电需支付水电费; 8.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材料自行保管,被盗或损坏费用自行承担; 9.边坡施工用水自行解决,使用项目用水需支付相应费用; (略).提供所进场的苗木等对应的材料合格证明资料; 四、材料损耗按2%计,超出损耗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表内工程数量为暂估量,以现场实际施工双方签认为准。 六、具体施工工艺及做法要求详施工图设计图。 七、凡招标人为列明的材料,如果投标人未提出,则视为包含在报价内。 八、若出现投标队伍对表内的工作项已报价而在施工过程中漏项施工的情况,项目将按已完成施工内容的总量的(略)%结算并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