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跨永定新河河道防护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编号“津水许可[(略)](略)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根据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略)]3号)要求,在Z4线施工期间,对跨永定河桥梁投影及上游(略)米、下游(略)米范围的河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清淤;对跨永定河桥梁投影及上下游各(略)米范围内的左右岸海堤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筑堤并对堤坡进行防护。清淤及防护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范围为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跨永定新河河道防护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略)
监理范围:(略)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预计建设周期为(略)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堤防加固或河道治理)的监理业绩,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略)年~(略)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略)
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略)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略)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电子信箱:(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日期:(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