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工程烟台项目部现场一体化办公区建安工程空调、通风设备及
主要材料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烟台项目部现场一体化办公区建安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通风设备及主要材料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略)
2.2 招标项目名称:(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交货地点:(略)
2.5 交货期:(略)
2.6 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近3年((略)年3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空调、通风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略)
3.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或(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投标人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2年)内空调、通风设备及主要材料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由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提示:(略)
4.2 获取方式:(略)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略)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略)
(2)支付方式:(略)
(3)发票领取:(略)
4.2.3 获取条件:(略)
提示:(略)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略)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略)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