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主线共线通州段)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所在地区: | 江苏-南通-崇川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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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主线共线通州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主线共线通州段)建设工程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县东泽源供水有限公司、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主体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由本工程各投资方按既定的比例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特别提醒:(略)<>
2.1.4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二标段约(略)万元;三标段约(略)万元。<>
2.1.5工期要求:(略)(略)日历天/标段,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时间为准。<>
2.1.6质量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注:(略)<>
[if !supportLists](1)[endif]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if !supportLists](4)[endif]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略)年4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企业完成过单份合同【管径1.4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1km及以上的给水开槽管道工程(指原水或输配水)】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略)<>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略)4年5月(略)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4年5月(略)日9时(略)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5)中标单位需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略)元,由各标段中标人平均分摊在中标结果公告时代为支付给代理公司(数字人民币形式)。<>
(6)本项目图纸过大,请各投标单位登录百度云网盘下载查看。链接:(略)<>
提取码:(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略)号<> |
联系人:<> |
茅先生<> |
联系人:<> |
徐先生<>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本项目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人)—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结果公告的顺序进行。<>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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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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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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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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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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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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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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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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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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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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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以CA系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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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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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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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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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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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 特别提醒:(略)<> 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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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if !supportLists](1)[endif]①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if !supportLists](2)[endif]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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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
[if !supportLists](3)[endif](略)年4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企业完成过单份合同【管径1.4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1km及以上的给水开槽管道工程(指原水或输配水)】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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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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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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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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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格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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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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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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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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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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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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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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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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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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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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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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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2)投标人业绩:(略)<> 第二阶段评审:<> (3)投标报价:(略)<> (4)报价合理性:(略)<>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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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K值、Q1值、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如下(在系统中抽取评标办法时用方法1、2代替)<> 第一种:(略)<>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5%、(略)%、(略).5%、(略)%。<> 第二种:(略)<>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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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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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注:(略)<>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略) □0.(略)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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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略)年4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完成过单份合同【管径1.4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2km及以上的给水开槽管道工程(指原水或输配水)】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有1个计1分,本项最多1分。(注:(略)<> (2)(略)年4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完成过单份合同【管径1.6m及以上且累计长度(略)m及以上的顶管】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有1个计1分,本项最多1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明(竣工/交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三项材料必须能完整体现管径、长度等业绩内容)。<> ②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明三项资料中需有材料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三项材料均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备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工程业绩属于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略)〕(略) 号文件中“工程完成(略)%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人员享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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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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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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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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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略)<> 报价合理性计算:(略)<>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略)<>
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略)<>
2.2.2资格评审标准:(略)<>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3 详细评审<>2.3.1分值构成:<>
第一阶段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2)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第二阶段评审:<>
(3)投标报价:(略)<>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5)报价合理性:(略)<>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3.3评分标准<>
第一阶段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2)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第二阶段评审:<>
(3)投标报价:(略)<>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5)报价合理性:(略)<>
3. 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略)<>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略))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略))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略))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略))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略))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略))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商务报价; <>
((略))因诚信库信息未及时更新维护或通过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上传企业各类信息以及出现商务标报价文件内容而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导致废标的;<>
((略))招标文件中未提供致通州区数据局和招标人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
注:(略)<>
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3.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3.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E。<>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C+D+E。<>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等方面综合评估,各标段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分别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公示时不排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若总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以综合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综合标得分也相同,以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7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不排序),公示期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4. 定标程序<><>4.1.1 组建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4.1.2 组建定标委员会<>
按照苏建规字【(略)】2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6人,区相关部门抽取1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根据苏建规字((略))6号文第七条规定,人数应为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定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委会员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提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4.2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略)<>
(1)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
(2)价格因素;<>
(3)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人员配备要求:<>
(3.1)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施工员 2 名,具备施工员证书;<>
(3.4)质量员 2 名,具有质量员证书;<>
(3.5)安全员 3 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资料员 1 名,具备资料员证书;<>
上述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岗位证书且提供自 (略)年2月至(略)年4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参保证明并加盖社会保险专用章(社保参保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5)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
(6)招标人对定标候选人可能进行考察、约谈的记录(若招标人进行,此项同时作为定标因素);<>
(7)其他材料。<>
(8)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略)<>
① 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优于质量 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一般的企业;<>
②投标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报价高的企业;<>
③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④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强的企业优于规模实力弱的企业;<>
⑤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企业优于获得省级奖项的企业;<>
⑥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高的优于低的企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能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注:(略)<>
4.3定标办法<>定标采用票决法:(略)<>
4.4定标时间<>原则上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略)日内召开定标会(具体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4.5定标结果公示<>数量为3名。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4.6中标结果公告<>定标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5.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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