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网络安全加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略)年公路收费机电工程项目的批复》宁交函〔(略)〕(略)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2.7评标办法:(略)
2.8资格审查办法:(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略)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提供(略)年、(略)年、(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略)年、(略)年、(略)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略)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在近5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一个类似省中心项目业绩(须包含省级及以上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或升级改造)。 |
企业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略)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且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略)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略)年5月(略)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略)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略)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