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如有):(略)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日常养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略)年除市场化以外管养路段共计(略).(略)㎞的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等日常维修作业提供监理服务(不含检测),包括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自合同签订至(略)年(略)月(略)日(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颁发日期起计算6个月)。 | / |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执行。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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