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一面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一面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尚志市一面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尚发改发【(略)】(略)号)及《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尚志市一面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尚志市一面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镇北村:(略)<>
镇中村:(略)<>
2.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略)<>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
2.9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略)年1月至(略)年4月(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略)<>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https:(略)<>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及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略)<>
7.3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wls(略)@(略).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