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兰溪樾居项目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 江苏-宿迁-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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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兰溪樾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兰溪樾居项目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兰溪樾居勘察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5月(略)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 <> 兰溪樾居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兰溪樾居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准[(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略)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略) 1.3 设计周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略)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略) (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全专业及所有专项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外立面、幕墙、雨蓬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地下室施工图及人防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公共区域、售楼处、样板房)、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亮化、室外雨污管网、防雷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水、强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智能化及 地下室BIM 设计、电梯、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方案阶段)、装配式、基坑支护、管线综合、市政配套、水电智能化接入、电力专项设计(红线内高压进线及变电所高压配电系统设计)、弱电通信管线预留(含室内外)、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交通影响评价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工程设计阶段:(略)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略)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服务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衔接设施设计。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物料表、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 (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全专业及所有专项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外立面、幕墙、雨蓬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地下室施工图及人防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公共区域、售楼处、样板房)、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亮化、室外雨污管网、防雷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水、强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智能化及 地下室BIM 设计、电梯、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方案阶段)、装配式、基坑支护、管线综合、市政配套、水电智能化接入、电力专项设计(红线内高压进线及变电所高压配电系统设计)、弱电通信管线预留(含室内外)、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交通影响评价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工程设计阶段:(略)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略) 1.8本项目预算价为(略)元/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平方米,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略) 评审内容简述如下:(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略)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略)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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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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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溪樾居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兰溪樾居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准[(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略)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略) 1.3 设计周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略)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略) (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全专业及所有专项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外立面、幕墙、雨蓬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地下室施工图及人防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公共区域、售楼处、样板房)、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亮化、室外雨污管网、防雷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水、强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智能化及 地下室BIM 设计、电梯、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方案阶段)、装配式、基坑支护、管线综合、市政配套、水电智能化接入、电力专项设计(红线内高压进线及变电所高压配电系统设计)、弱电通信管线预留(含室内外)、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交通影响评价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工程设计阶段:(略)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略)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服务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衔接设施设计。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物料表、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 (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全专业及所有专项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外立面、幕墙、雨蓬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地下室施工图及人防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公共区域、售楼处、样板房)、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亮化、室外雨污管网、防雷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水、强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智能化及 地下室BIM 设计、电梯、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方案阶段)、装配式、基坑支护、管线综合、市政配套、水电智能化接入、电力专项设计(红线内高压进线及变电所高压配电系统设计)、弱电通信管线预留(含室内外)、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交通影响评价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工程设计阶段:(略)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略) 1.8本项目预算价为(略)元/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平方米,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略) 评审内容简述如下:(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略)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略)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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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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