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略)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略)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林规批字【(略)】(略)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略)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林规批字【(略)】(略)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塔河林业局(略)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以大林集计【(略)】(略)号《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下达(略)年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建设资金:(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质量要求:(略)<>
2.6安全目标:(略)<>
2.7标段划分:(略)2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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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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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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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主要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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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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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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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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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略)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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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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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马林二十二支(略).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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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交叉、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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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略),(略).(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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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略)年度流动资产-(略)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略)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注:(略)<>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略)公里以上(含(略)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8公里以上(含8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二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四级公路里程。例如:(略)<>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if !supportLists](4)[endif]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人,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人:(略)<>
注:(略)<>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2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注:(略)<>
3.3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4 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注:(略)<>
3.5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即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为:(略)
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略)<>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略)<>
5.4 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