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产交〔(略)〕第(略)号
晋亿信拍公字〔(略)〕第(略)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一:(略)
2.标的二:(略)
3.标的三:(略)
4.标的四:(略)
注:(略)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略)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略)
四、标的展示地点及实地勘察联系人:(略)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略)
2.线上报名:(略)
3.办理完毕“线上报名”的竞买人在(略)年5月(略)日(略):(略)
竞买保证金分单牌和通牌两种,单牌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辆(仅限竞拍壹辆车),通牌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整(不限竞拍数量)。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行 号:(略)
特别提示:(略)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略)
七、联系人:
1.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查验并确认标的现状,视为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委托人提供车辆过户《委托书》后移交车辆)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委托人不提供增值税发票,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竞买保证金方可进行网络报名,否则,拍卖人在网络拍卖平台将不予确认竞买人任何申请竞价信息,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产权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签资料、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看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于车辆展示期内自行到展示现场认真察看、了解拍卖车辆的现状、登记日期、表显里程、年检时间、保险期限、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违法违章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7.本次拍卖的车辆竞买成功后,车辆在拍卖前欠缴的所有税费、未按期进行车辆年审、保险脱保、车辆存在故障、交通违章等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自理;竞买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8.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后参加竞买,如网上展示的车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车架号、厂牌型号、行驶公里数等)与原车不符,以原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原车显示公里数所载数据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9.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略)%),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略).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