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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DGZC-2024-50原城投办公楼出租公告交易公告

2024-05-17 黑龙江-大庆-萨尔图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大庆-萨尔图区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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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原城投办公楼出租公告

(DGZC-(略)-(略))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房屋地址

出租面积(m2)

年评估价值(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标的1

原城投公司办公楼(不包含门前土地)

萨尔图区格林小镇B(略)号底层车库商服办公楼

(略).(略)

(略).(略)

8

(略).(略)

(略)

(略).(略)

1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略)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大庆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第(略)次会议决策批准以及在大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略)黑龙江广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广业房估报字((略)(略)资产评估报告,以(略)7(略)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略).(略)元,原评估价格的基础上下浮(略)%,下浮后的租金为(略).(略)万元/年。

4、交易方式:(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略),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略)年5月(略)日9时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略)4年6月(略)日(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略)

(略)年6月(略)日9时 (略)分至(略)年6 月(略)日9时(略)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略)年6 月(略)日9时(略)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略)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略)年6月(略)日(略)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原城投公司办公楼,建筑面积:(略)

提示提醒:(略)

(二)租期 8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1 1 付。租赁期限内第5年,需由出租方重新评估年租金,如果评估租金高于原来评估的价格,按照新评估价格收取租金,如果评估价格低于原租金价格,按原租金价格收取租金。第一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一次性支付,第二年租金及第三年在租赁周期届满前(略)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内的物业费、取暖费。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网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租方承租期间税费需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租赁标的整栋建筑的配电设备位于租赁标的内,租赁标的内配有整栋建筑的总电表及其他业主的分电表,承租方向电业部门缴纳电费后,自行根据分表用电量向其他业主收取电费。

(四)申请人需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含房屋产权手续、是否存在抵押等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消防系统、外网配套等工程,竞买人应当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内,如人防、公安、消防等政府行政部门对租赁标检查及其他要求,承租方应当按要求认真履行并达到相关标准,涉及的费用等均有承租人承担。

(六)租赁期间内,如政府或城管委等行政部门对租赁标的范围有如亮化及其他要求,竞租人应当按要求认真履行并达到相关标准,涉及的费用等均有竞租人承担。

(七)由于整栋建筑的用电和网络设备均安装在租赁标的内,承租方需保证设备间正常工作,以及设备间日常的设施养护、维修等工作,非因行业部门原因的断电、断网造成其他使用人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需对设备间出现的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若因承租人怠于维修或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1、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国信阳光公司在该处房产运营充电桩业务,承租方须要保证格林小镇一号充电站及监控设备(略)小时不间断供电(楼宇内变压器按现状出租,不得缩减充电站需求电力负荷),充电站巡检时要积极配合(包括巡检时进入配电间、充电站维修施工时需要破坏原地面等),允许充电站的监控系统免费使用办公楼的电路和网络。国信阳光公司定期(每季度)支付给承租方电费,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与国信阳光公司双方核对电表,结算的用电量以配电间国信电表为依据(如出现电表偏离实际数额过大,则以充电平台发生电量为作证参考),电费单价以承租方向电业局缴纳的电费收据为依据(单独加计量表,约定如果因为承租方原因导致无法供电,承担赔偿责任每天(略)元)。

2、国信阳光公司经营充电站项目可以无条件占用、使用租赁标的外立面、场地,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不得提出异议。承租方经营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国信阳光的经营和对租赁标的外立面、场地的使用。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给水、排水、通讯、采暖、消防等,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注:(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负责承担。

(六)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略)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略)-(略)、(略)、(略)

十、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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