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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M24003地块)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江苏-南通-崇川区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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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0]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M(略)地块)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略)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M(略)地块)
标段编号 A(略) 标段名称 M(略)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略)年5月(略)日 公告结束时间 (略)年6月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M(略)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项目(M(略)地块)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崇数据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鑫兴绿色(南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M(略)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幸余路北、通京大道西

2.1.2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生产厂房1-5、固废库、测试车间、配套办公、停车及测试车间、门卫兼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等,总计容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略)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略)年 7 月,竣工日期:(略)年1月(注:(略)

2.1.4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新建生产厂房1-5、固废库、测试车间、配套办公、停车及测试车间、门卫兼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等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略)年5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1.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不含钢结构厂房)施工业绩。

注:(略)

(2)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为准,若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3)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要素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略)

(4)上述工业建筑是指:(略)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6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略)(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

6.2获取方式:(略)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3日 9时(略)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鑫兴绿色(南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和丰大厦9楼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北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人:

袁经理

联系人:

陈芳敏、刘丽敏

电 话:

(略)-(略)

电 话:

(略)

(略) 5 (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M(略)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项目(M(略)地块)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崇数据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鑫兴绿色(南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M(略)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幸余路北、通京大道西

2.1.2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生产厂房1-5、固废库、测试车间、配套办公、停车及测试车间、门卫兼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等,总计容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略)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略)年 7 月,竣工日期:(略)年1月(注:(略)

2.1.4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新建生产厂房1-5、固废库、测试车间、配套办公、停车及测试车间、门卫兼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等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略)年5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1.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不含钢结构厂房)施工业绩。

注:(略)

(2)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为准,若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3)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要素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略)

(4)上述工业建筑是指:(略)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6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略)(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

6.2获取方式:(略)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3日 9时(略)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鑫兴绿色(南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和丰大厦9楼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北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人:

袁经理

联系人:

陈芳敏、刘丽敏

电 话:

(略)-(略)

电 话:

(略)

(略) 5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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