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已由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项目概况:(略)
2.3 项目地点:(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其他说明:(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证明材料:(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或资格以及设计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6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3.7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略).(略)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略)
6.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略)
6.3 逾期送达(送达时间以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文件后生成的回执为准)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略)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完成电子投标书上传——(电子标:(略)
8.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5 开标地点:(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