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长官高速出口排水工程已由宁交建字【(略)】(略)号、宁交建字【(略)】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级自筹资金,其招标人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路面工程:(略)
交叉工程:(略)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略)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略)
补充内容:(略)
2.4计划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交工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2.7质量目标:(略)
2.8安全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须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 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注:(略)
注册咨询:(略)
4.3 请正确下载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打开招标文件查看,下载地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略)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qysggzy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