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道“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幸福家园”更新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胜利街道“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幸福家园”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
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注:(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注:(略)
其他具体操作:(略)
五、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技术指导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