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略)-JQ(略)-W(略)(1.2))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略)
包号/品目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目价(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1-1 |
臭氧治疗仪 |
/ |
详见附件 |
台 |
1 |
(略) |
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是否需报关填写:(略) |
福建福州 |
核心产品 |
1/1-2 |
臭氧治疗仪 |
/ |
详见附件 |
台 |
1 |
(略) |
福建福州 |
核心产品 |
2/2-1 |
牙科综合治疗台(中档) |
/ |
详见附件 |
台 |
4 |
(略) |
福建福州 |
核心产品 |
说明:(略)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需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不需要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报价供应商仔细核对所投产品是否需要报关手续。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2.最高限价:(略)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略)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略)
(四)申领方式:(略)
(1)网上登录/免费注册:(略)
(2)标书购买:(略)
(3)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公告要求的购标资格审查材料(若有)。
(4)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报价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5)本项目现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CA。
(6)平台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
(7)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普票发送至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略)trade.com.cn)上的预留邮箱,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五)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略)
(二)投标截止时间:(略)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略)trade.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