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珑苑”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以北,振发路以东,宗地号A(略)-(略),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该项目于(略)年9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GG(略)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因涉及规划指标及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略)〕(略)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润珑苑屋顶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变更主要内容:
1.场地设计调整,主要包括消防登高场地位置及范围局部调整,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局部调整;中央绿化区域增加泳池及绿化范围局部调整;幼儿园东北角占地范围调整;原设置于3栋B座与4栋A座之间的部分公共开放空间调整至2栋与3栋A座之间;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和社区儿童游戏场地范围局部调整。
2.建筑设计调整,主要包括5栋、6栋住宅塔楼户型调整,均由四梯八户调整为四梯七户,建筑轮廓及户数相应调整;1栋裙房西南角、2栋裙房西南角及3栋、4栋裙房临小区内部空间一侧的建筑轮廓调整;1栋住宅塔楼于3层、4层增加结构连板,2栋、3栋A座、3栋B座住宅塔楼于3层增加结构连板,4栋B座于2层增加结构连板;1-6栋住宅塔楼屋顶构架调整为镂空设计;7栋幼儿园东北角及西北角建筑轮廓调整;地块西北角及东南角地下室轮廓调整;原设置于1栋首层的便民服务站和社区管理用房调整至2栋首层,设置于2栋首层的社区警务室调整至3栋A座首层,设置于1栋二层的住宅物业服务用房调整至4栋A座首层。
3.调整人防楼梯、雨棚、非机动车车位布局等细部设计并完善屋顶绿化、商业成品烟道等设计内容的图面表达。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如下:(略)
变更后方案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略))M(略)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略)
(二)深圳商报
(三)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告栏
地址:(略)
(四)建设项目现场
地址:(略)
三、公示时间
为期(略)个工作日,自(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3月8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略)年3月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规划建筑管理科,注明“润珑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略)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略)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略)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略)年2月(略)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