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围填海工程实际用海边界验收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为保障顺利完成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推广名为“海洋新城”)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现拟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围填海工程实际用海边界验收咨询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的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围填海工程实际用海边界验收咨询服务
二、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范围包括海洋新城项目全部用海边界(详见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一)咨询报告编制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要求,梳理海洋新城设计、施工及完工后的用海边界情况,通过收集资料、调研与分析、沟通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编制围填海工程实际用海边界验收咨询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资料收集与整理。收集海洋新城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文件、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图、施工方案、竣工图纸,以及类似项目验收案例等资料,并进行整理,掌握项目实际用海边界情况和类似项目可借鉴经验。
2.研究分析与沟通协调。深度解读围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及政策文件,结合海洋新城实际用海边界情况,研究分析海域使用验收重难点,参考借鉴类似项目成功验收经验,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沟通协调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争取支持。
3.编制咨询报告。全面梳理海洋新城围填海工程实际用海边界情况,对围堤海域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用海验收方案,编制围填海工程实际用海边界验收咨询报告。
(二)跟踪咨询服务阶段
咨询报告编制完成后,需为海洋新城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提供持续咨询服务,及时跟踪项目验收进展,沟通协调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助解决验收相关问题,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工作进度及成果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顺利通过海洋新城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或甲方书面认可之日止。工作进度要求为签订合同后(略)天内完成资料收集与整理,(略)天内完成咨询报告初稿,(略)天内组织不少于2次专家咨询会,(略)天内完成咨询报告终稿。跟踪咨询服务阶段自咨询报告终稿完成至海洋新城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通过之日(预计时间为8个月,具体以实际验收通过时间为准)。过程中须及时沟通协调政府主管部门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顺利通过海洋新城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
咨询成果包括咨询报告、PPT汇报文件等。正式成果数量要求均为纸质版(略)套,并提供相应成果电子文件。
五、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上限价为(略).9万元,超过上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业绩要求:(略)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八、资格审查
公告期内,接受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资格审查申请。
(一)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略)
(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地点:(略)
(三)资格审查所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如需)、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4.企业股权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人向合格的投标申请单位免费发放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地点:(略)
(二)获取时间:(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标时间前,接受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一)截标时间:(略)
(二)截标地点:(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网、深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密码:(略)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