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三季度“赢战e夏”营销活动泛智能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批) 询价公告 (略)年三季度“赢战e夏”营销活动泛智能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略).(略)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略)年终端区域直供服务商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1.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8月(略)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自(略)年8月(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自(略)年8月(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产品资格要求:(略)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略)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略) 3.2获取方式:(略) 3.3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略) 4.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略) 4.3本项目将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8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