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服部碧花园培训公寓管理部员工化妆品询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员工化妆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包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略)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 (单位:(略) | 参考品牌 |
1 | 化妆品套装 | 隔离素颜霜 | (略).(略)元/盒 | 卡姿兰、自然堂、欧莱雅、兰芝等日常通用类品牌 |
眉笔 | (略).(略)元/盒 |
合计 | (略).(略)元/套 |
注:(略)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化妆品套装(含隔离素颜霜、眉笔)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略)号南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自采购人下单后7个工作日交货,紧急情况下,自采购人下单后3个工作日交货。 |
1.7 合同期限:(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略)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略)
3.2获取询价文件时间:(略)
3.3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略)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略)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略)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1.1 凡响应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1.2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3 询价保证金,该项目无需收取询价保证金。
1.4 报价有效期:(略)
1.5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成电子响应文件,可以用PDF版本上传至南航采购平台中,但询价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需盖章后扫描上传。询价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需符合要求。(即完整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略)
2、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估价法。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实施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本章规定的评审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果经评审的报价相同,由采购人择优来确定最后成交供应商。
3、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为最低评估价法。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3.1 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详见评审细则《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表》。通过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参加下一环节的评审。
3.2 价格有效性审查,详见评审细则《价格有效性审查表》。通过价格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参加下一环节的评审。
3.3 价格评审:(略)
3.3.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3 电子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以电子系统平台的电子报价一览表为准;
3.3.4 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5供应商报价如有缺漏项,评审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澄清,如供应商不按要说明或补正的,则视为对询价文件内容不完全响应,作报价无效处理;
3.3.6 评审价的排序:(略)
3.3.7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在通过价格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的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3.8 如成交价格明显超出市场价格或买方预算,经评审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二次谈判,二次谈判可分为一轮或多轮,并根据最终谈判价格选择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4、响应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4.4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5、评审细则表
表1 符合性、商务技术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无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者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不合格。 |
2 | 供应商的有效性 | 供应商是否满足询价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不合格。 |
4 | 付款条款 | 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或有不利于业主的偏离的不合格。 |
5 |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 响应文件中有虚假资料的不合格。 |
6 | 偏离 | 商务条款与技术规格条款与询价文件有重大偏离的不合格; |
7 | 系统预警 |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响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且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已经做出预警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合格。 |
8 | 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条款 | 询价文件中列明的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条款(例如:(略) |
9 | 结论 | 【】 (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在此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即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表2 价格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1 | 对同一采购项目出现是否两个或以上的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2 | 报价是否高于限价; |
3 | 报价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
4 | 是否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内容; |
5 | 结论 |
注:(略)
2.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委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委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6、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按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全体评委审核《评审报告》并签名确认。
7、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采购人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2个工作日。供应商自行查看,采购人不再另作通知。
7.2 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3 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同时采购人保留审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作报价无效处理,并且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7.4 成交结果
7.4.1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要求、在满足质量、服务和交付周期的前提下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4.2 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登录南航采招标网(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领取《成交通知书》。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