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电信分公司便携式和台式电脑
询价公告
延安电信分公司便携式和台式电脑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略)
1.2采购内容:(略)
2.主要资格条件
2.1.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略)
2.1.2 供应商财务要求:(略)
2.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略)
3.2获取地点:(略)
3.3获取方式:(略)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略)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略)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未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5.1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注册网址:(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略)
日 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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