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分局反诈中心修缮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采购文件;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询价采购,并于(略)年(略)月4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资金来源:(略)
采购需求:(略)
供货期限:(略)
付款方式:(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的产品),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投标人所投标书必须是胶装密封标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预算价的投标。
7、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