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沙区司法局工作需要,现对南沙区(略)年度“(略)·4”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为南沙区(略)年度“(略)·4”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提供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比选的形式,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四、项目控制价及报价说明
(一)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价)包干。项目价格已经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二)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折扣低于最高限价的(略)%,报价单位须单独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出合理的、可行的服务实现方案,并对该方案所涉及的费用进行报价。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略)·4”宪法宣传知识竞赛活动及相关工作。
(一)活动布景。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相关工作。使用舞台设备、音响设备、电子设备等做好竞赛活动现场全部布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略)
(二)竞赛系统。提供知识竞赛活动所需计分及计时系统,提供主控台及工程师。保证舞台背景(LED)可显示、切换竞赛题目、活动主背景、宪法宣誓等画面,提供活动所需背景音乐等。
(三)宣传物料。根据宪法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内容,设计、制作活动所需宣传展板、桁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奖品、奖杯、奖状等活动所需物料。并以宪法为主题设计、制作一批宣传品用于开展群众宣传活动。
(四)宣传短片。拍摄制作活动短片,根据本年度全区“(略)·4”宪法宣传周活动整体情况,制作宣传短片。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剪辑、后期制作、加工等。
(五)活动直播。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活动全流程进行图文直播,生成直播相册。联系、对接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宣传内容。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略)
不同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股东混同的,或者有法律利害关系的,或者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律不得参加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最新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相关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投标代表则只需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定标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方案体现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二)如出现三家及以上报价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组织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
(三)如出现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且符合挂网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供应商。
八、报价要求
(一)请于(略)年(略)月1日下午(略):(略)
(二)报价文件内应密封并提交项目名称、价格的内容、报价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方案、业绩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投标材料未加盖公章和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递交方式:(略)
附件:(略)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