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苏家屯)仓储中心工程验收档案编制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二次)
沈阳(苏家屯)仓储中心工程验收档案编制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二次)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的委托,对沈阳(苏家屯)仓储中心工程验收档案编制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现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编号:(略)
3、项目概述:(略)
4、采购内容:
沈阳仓储中心工程已经完成决算审计,即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现需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编制。中标单位需自行档案汇编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扫描费、复印和折叠缺少的设计、竣工图纸蓝图、硒鼓打印纸耗材费等,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3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服务期限:(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档案编制、管理等。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采购文件(略)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五、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