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公众责任险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预算:(略)
三、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限结束且保险期内所有保单的理赔工作完成,保险期限:(略)
四、项目需求:(略)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南通地区经保监会批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和责任保险等,保险销售公司及其它第三方代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3. 投标单位近三年(自(略)年2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代表性的公众区域范围内公众责任险项目的典型承保服务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六条中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谈判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评委会将对各谈判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谈判。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接收截止及谈判评审开始时间:(略)
八、谈判保证金:(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十、竞谈公告期限
自竞谈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