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9年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略)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若投标人所投为进口产品且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的合法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