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碣石镇府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点 (略)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略)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名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项 | 1 |
3.2、工期:(略)
3.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略)
3.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其他:(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略)
1.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3 (略)年到投标截止前任意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略)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略)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8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略)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为确保本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年9 月2 日至(略) 年 9 月 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略):(略)至 (略):(略),下午 (略):(略) 至 (略):(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 年(略) 月(略) 日 (略) 点 (略)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略) 年(略) 月(略) 日(略) 点 (略)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