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标现场提交用信封密封的非加密刻录U 盘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 CA 锁在现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允许使用电子U 盘作为备份,并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U 盘,可导入电子U 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U 盘中未加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技术问题咨询电话:(略)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实名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实名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报名,未入实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已登记的企业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室现场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谈判申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谈判申请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谈判申请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投标人在报名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谈判申请文件。
三、制作谈判申请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谈判申请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谈判申请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二)制作电子谈判申请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谈判申请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谈判申请文件。
(三)谈判申请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实名登记库中挑选;谈判申请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谈判申请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谈判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电子谈判申请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谈判申请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谈判申请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谈判申请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非加密谈判申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谈判申请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谈判申请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谈判申请文件),电子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时能正常读取。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密封的电子光盘现场提交。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谈判申请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谈判申请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谈判申请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谈判申请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允许导入电子光盘中未加密谈判申请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和优盘,且电子光盘优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谈判申请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略)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谈判申请文件;
5、谈判申请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
七、评标
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实名登记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谈判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谈判申请文件做后续评审:
1、谈判申请文件无法打开的;
2、谈判申请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 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