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运动心电心肺功能检测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运动心电心肺功能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1、功能要求:(略) 1.1十二导静态心电监测 1.2十二导运动心电监测 1.3静态肺功能检测 1.4运动肺肺功能监测 1.5运动血压功能 1.6运动血氧功能 1.7静息营养代谢功能 1.8无创心排功能 2、资质文件要求
2.1FDA 国际认证 2.2CE 欧盟认证 2.3所投设备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合格产品,所投型号具备相关的医疗器械检测报告 3、硬件要求 ★3.1流量表:(略) ★3.2氧传感器:(略) 3.3二氧化碳传感器:(略) 3.4气体采样:(略) 3.5环境传感器 3.6 软件功能:(略) 3.6.1受检者数据管理 3.6.2以图表方式重现数据 3.6.3测试期间实时数据显示 3.6.4实时显示检测期间的FVC,SVC,ERGO图形及报表 3.6.5在试验及负荷期间的流量—容积环,在FVC上 3.6.6具有WINDOWS XP中文操作系统、中国人预计值、病人数据管理管统、预计値和实测值的自动比较功能。 3.7立式运动功率单车 3.7.1可以与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同步测试;与多功能心肺测试仪为同一品牌。 3.7.2坐鞍高度人工调节(从(略)到(略)厘米); 3.7.3手把角度调节((略)°角); 3.7.(略)个自定义的功率方案; 3.7.5可选择的5个预先确定方案; 3.7.6用户可自定义运动方案; 3.7.7多种心脏康复的运动方案; 3.7.8负荷范围(略)-(略); 3.7.9负荷梯度:(略) 3.7.(略)显示屏; 3.7.(略)动态血压检测; ★3.8无线遥测十二导联运动心电测试 3.8.1与肺测试仪为同一品牌。可以与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同步测试。 3.8.2具备电脑测试软件,可与电脑相连接,同步测试及作数据传输处理。可通过软件与计算机连接建立系统工作站。带 USB接口,可连接打印机,打印测试报告。 3.8.3标准极:(略) 3.8.4电极数量:(略) 3.8.5通迅:(略) ★3.9配有3升校正筒进行质量控制 3.(略)计算机系统:(略) ★3.(略)升级功能:(略) 4、测量项目
4.1运动心肺功能测定 4.1.1无氧阈测定 4.1.2运动营养代谢测试 4.1.3机体耗氧量VO2 4.1.4机体二氧化碳产量VCO2 4.1.5一口气呼吸数据分析 4.1.6心率 4.1.7心输出量 4.1.8耗氧量测定 4.1.9测试数据平滑处理 4.1.(略) 动态血压检测 5、技术参数
5.1运动心肺功能测定:(略) VO2、VCO2、VE、TI、TE、Ttot、Vt、FetO2、FetCO2、R、VE、FeO2、FeCO2、VD/Vt、PaCO2、P(a-et)CO2、PAO2、VE/VO2、VO2/HR、VO2/kg、BP、O2 PLUSE、WATT、RQ、AT、MET、BR、VEmax、VO2@AT、VEmax、 Rfmax、 BR、Vtmax、REE ……… 5.2无氧阈测定:(略) 5.3运动营养代谢RMR测定:(略) 5.4心率:(略) 5.5标准预计值(经过ATS和ERS鉴定):(略) VEmax, VO2@AT, VEmax, Rfmax, HRmax, BR, HRR, VO2/HRmax, Vtmax, REE 5.6耗氧量测试:(略) 5.7动态血压:(略) 5.8十二导联运动心电测试:(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