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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一河两岸”汾河湿地公园花海景观项目设计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静乐县“一河两岸”汾河湿地公园花海景观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亨通巷西排(略)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企业及本项目相关人员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查询渠道:(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报名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本项目相关人员参保明细;近三年任意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期限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以上资料须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用A4纸规格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递交肆份,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取谈判文件。(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人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购买谈判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