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G(略)城市快速路服务区加油站配套道路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略)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G(略)城市快速路服务区加油站配套道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政府采购编号:(略)
采购代理编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 1 | 3,(略),(略).(略) | 详见谈判文件 | (略)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采购进口产品:(略)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各关键岗位人员须无在建工程,提供本单位自行承诺的无在建情况说明;(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同时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略)年4月~(略)年6月)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供应商必须一致;(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供应商查询无被禁止投标的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略)〕(略)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略)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
2、采购人
名 称:(略)
地 址:(略)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