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略)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略)楼(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主副食品配送采购 | 为采购单位提供主副食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种类包括:(略) | (略)万元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1.本次招标的采购内容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采购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中标人确定家数:(略) 3. 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实际结算金额以供货日当天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略)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略)万元;
3.最高限价:(略)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仅作为谈判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线下发售由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资料至代理公司现地报名,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略)yichengzhaobiao2@(略).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电话:(略)(略)。
(三)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略)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电 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