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各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主要工作内容:(略)
四、项目预算:(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现金流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特殊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承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地质勘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④供应商提供完整的设计图,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略)
(二)发售地点:(略)
(三)发售方式:(略)
谈判文件发售联系人:(略)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标书费付款凭证。
(四)谈判文件售价:(略)
1.支付方式:(略)
2.收款人名称:(略)
3.开户银行:(略)
4.账号:(略)
(备注:(略)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 (略)月 (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略)
- 报价方式:(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九、集中踏勘
(1)集合踏勘时间:(略)
(2)投标人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现场集中考察后组织答疑:
1)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2)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应答中,需明确对现场设备的清单补充、基础搭建,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选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略)年(略)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