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义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略)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管理食堂与经营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低限价:(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纪检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谈判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