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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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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略)](略)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宁乡市龙溪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略)宁乡市城郊街道 原红砖厂及原城郊乡政府内

2.3 建设规模:(略)

2.4 工程造价:(略) (略).(略) 元

2.5 工期要求:(略) (略)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略)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略)按建设部(略)年第(略)号令相关规定施行

2.8 招标范围:(略)包括土方、建筑、装修、安装、道路、围墙、绿化、景观广场及硬化、护坡、给排水、亮化、电力、化粪池、垃圾处理设施、传达室、健身设施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

2.9 标段划分:(略)

2.(略) 招标方式:(略)委托招标

2.(略) 其它:(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略)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不接受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零个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略)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略) 其他要求:(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略)](略)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略)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略) (略) 月 (略) 日(含)(略):(略)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略) (略) (略)9(略)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略)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略)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7.0.0(工程建设施工投标版)(免费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略)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略)]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

9.4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略)](略)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略).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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