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仙区东江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EPC项目
已由
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苏发改[(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郴州市苏仙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
,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苏仙区东江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EPC项目;
2.2建设地点:(略)
2.4投资金额:(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施工质量要求:(略)
2.7招标范围:(略)
2.8本次设计内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资质
:(略)
3.2.2设计资质:(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了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3.3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略)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标招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国发办[(略)]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略)年
(略)
月
(略)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6.4投标人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略)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第 6开标室
。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开标会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会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专职人员:(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座机号码:(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