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娄底二水厂)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答疑回复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湘乡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娄底二水厂)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有关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中的目录中包含“(6)承包人实施方案”,但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实施方案”为单独一册,目录中的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可以删除。
答:(略)
2、招标文件格式中无“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业绩情况格式”,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拟定格式?
答:(略)
3、招标文件P(略)页“3.9.3 装订及密封要求,设计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设计文件(设计方案图纸与说明等)电子U盘同设计文件副本一同密封”,请问电子U盘是否随设计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答:(略)
4、招标文件P(略)页“4.1.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文件商务标、承包人实施方案、设计文件分开密封,封套上是否需要载明相应的文件内容,封套上是否可以自行增加商务标/承包人实施方案/设计文件?
答:(略)
5、招标文件建设方案中提到隔堤连接码头再新修一条长 (略)m 的村道(需新征地 1.2 亩),此征地费用是否在招标范围内?如果是请问参照什么标准执行?
答:(略)
6、根据《招标文件》,该项目需“设立标牌标识,其中界标5个”;而《整改方案》P(略)中另有“更换已建但不符合规范要求(图形、颜色、内容)的标志标牌”内容。请明确“更换已建但不符合规范要求(图形、颜色、内容)的标志标牌”是否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若属于,请明确需更换标志标牌的数量。
答:(略)
7、根据《整改方案》,杉山矿石加工有限公司废弃的设备需要拆除、内部矿石等需转移,且目前无责任主体。但根据我公司人员现场踏勘情况,现场存有大量的矿石、砂卵石等。请问该厂存有的矿石、砂卵石等是否仍有责任主体存在?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遗留物是否由中标单位根据方案进行处置?不存在责任主体纠纷问题?如有责任主体,此厂房设备拆除补偿费、土地使用费等是否在招标范围内?如是参照什么标准执行?
答:(略)
8、根据《整改方案》P(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虽然码头和村道的建设属于民生工程,但是,该项目必须履行环评手续后才能实施”。请问该码头以及村道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是否已履行完成?如果已经完成,请提供环评文件。
答:(略)
9、根据《整改方案》P(略),“道路结构为:(略)
答:(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