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湖南省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略)-(略)年)》的批复(湘政函[(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规 模:(略)
2.4工 期:(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 保修要求:(略)
2.7 招标范围:(略)
第三标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具有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工环或岩土或地质专业);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少于:(略)
3.4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个月)企业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矿山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验(须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为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一、二、三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多投视为无效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略)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或第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临武县三十六湾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批次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或第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略)年(略)月(略)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 时(略)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室第6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