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监管中心(二所合一)辅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监管中心(二所合一)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新宁县***,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4 ?工期要求:(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 ?保修要求:(略)
2.7 ?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略).1项要求;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略)年6月-(略)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附可查询途径(网址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略)](略)号文件和邵建发【(略)】(略)号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略)(略).(略)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略)年(略)月 (略) 日~(略)年(略)月(略) ?日(略):(略)
7.2招标文件售价(略) 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费(略)元,售后不退。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缴纳时间截止至(略)年(略)月 (略) 日(略):(略)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澄清答疑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略)日之前提出。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年 (略) 月 (略) 日9:(略)时,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略).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略)。
(略).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略).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略).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3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略).4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到位,不允许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补充。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8-(略)号三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