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南竹艺产业百竹科普示范园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湘西南竹艺产业百竹科普示范园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已由绥发改招【(略)】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西南竹艺产业百竹科普示范园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规模:(略)8米宽园区道路((略).8米)、接待、展览馆((略)平米)、挡土墙、文化墙、竹楼((略)平米)、凉亭三座、观景步道(略).4米(其中:1.8米宽步道(略)米,1.5米宽步道(略)米,1.2米宽步道(略).4米),生态停车场一个,竹类种植区约(略)亩。本项目总投资为(略).(略)万元。
4、工期要求:(略)(略)日历天,施工工期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略)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5、质量要求:(略)
6、施工保修要求:(略)(略)年(略)号令保修;
7、招标范围:(略)
8、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5、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略)](略)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六个月((略)年6月至(略)年(略)月)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补缴社保无效)或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还应该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人名义签署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其它要求:(略)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施工资格业绩要求:(略)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EPC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招标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非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略)〕(略)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投标保函或现金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叁拾万元整)。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所有投标人以不记名的形式于(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8:(略):(略),(略):(略)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邵阳大道市总工会2栋3单元3楼)领取项目管理方案暗标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资料费售价(略)元/套,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售价(略)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上发布。
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双方约定共同授权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网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宁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略)-(略)(略)-(略)。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绥宁县长铺乡袁家团村
联系人:(略)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2栋3单元3楼
联系人:(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