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涟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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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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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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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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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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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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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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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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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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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蓝田办事处胡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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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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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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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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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积率≤3.5
绿地率:(略)(略)%
建筑密度:(略)(略)% 高层≤(略)%
建筑限高:(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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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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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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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及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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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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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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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5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1月6日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交通银行娄底新星南路支行
账 号:(略)
(2)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账 号:(略)
(3)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略)
(4)中国光大银行娄底分行
账 号:(略)
(5)中国银行娄底市乐东支行
账 号:(略)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略)
(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略)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办公室财务科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科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一科于(略)年1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价活动时间:(略)年1月(略)日(略)时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涟源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缴相关费税。
(四)该宗地地面上已建的二层钢架式临时建筑物作为废弃物,不计价。在交地确认前由承建人自行拆除到位,如未拆除,由涟源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采取措施予以拆除。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涟规调字[(略)](略)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七)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八)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