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慈水库水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大慈水库水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下列补遗:(略)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投标报价变更为: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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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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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勘察设计费用以计价格〔(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收费通知”),可研编制阶段费用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基数均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建安费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取费比例应是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中标后价不作调整。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测算设计费用。
4、本工程招标人设最高取费比例,勘察设计费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和可研编制阶段费用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基数均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建安费为准,计算后费用的(略)%作为最高取费比例。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取费比例,否则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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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其他涉及到勘察设计费用以计价格〔(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的,变更为:(略)(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收费通知”),可研编制阶段费用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基数均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建安费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变更为:(略)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的具体到账情况均以保证金缴退系统显示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到账风险)。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的年份要求变更为:(略)(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五、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相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略)日
监督部门:(略)
附件:
(一)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后,以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国家相关取费标准计算出费用后,我方勘察设计费用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和可研编制阶段费用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基数均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建安费为准,计算后费用的 %,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为 。按上述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参与投标,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投标报价见投标函附录。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略)天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7、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
地址:
网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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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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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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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以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国家相关取费标准计算出费用后,我方勘察设计费用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和可研编制阶段费用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略)〕(略)号)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基数均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建安费为准,计算后费用的 %,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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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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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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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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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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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