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分公司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改造项目详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分公司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炼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略)% 。天津分公司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改造项目详细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建设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2.7标段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略)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压力容器A2、A3级),或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略)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或配套系统)工程设计业绩或有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或配套系统)详细工程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略)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或配套系统)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或有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或配套系统)详细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略)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略)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截止时间:(略)
4.4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资料(电子版)。
资料获取时间:(略)
资料获取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略)
6.2递交时间:(略)
6.3投标截止时间:(略)
6.4递交方式:(略)
7.开标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地点:(略)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略)
9.招标人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略).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略)
(略).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