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转头湾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靖州县转头湾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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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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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具有不低于矿业权出让首期缴纳费用和“净矿”出让成本的资金实力,需由银行出具止付证明(人民币(略)万元,其中矿业权出让首期缴纳费用(略)万元,“净矿”出让成本(略)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地址:(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无
十一、其他内容
1.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2.竞买人应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符合资金实力要求的银行资金用途止付证明,止付截至日期应不早于挂牌截至日期之后5个工作日。
3.涉外投资企业成为竞得人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4.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估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5.采矿权受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且需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及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6.受让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7.本次竞得人另需一次性缴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净矿出让成本价(略).(略)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零贰万肆仟叁佰肆拾柒元整)。户名:(略)
本公告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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