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白土镇人民政府栾川县白土镇豫西民居村落保护及利用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白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加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略)%。招标代理机构为恒昱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监督批号:(略)
项目编号:(略)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略)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
4、招标控制价:(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5、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工程概况:(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3)招标范围:(略)
(4)计划工期: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5)质量要求:(略)
(6)安全目标:(略)
(7)文明工地目标:(略)
(8)扬尘防治目标:(略)
(9) 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略))缺陷责任期:(略)
((略))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略)]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略)〕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施工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 、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6日(略):(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