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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号安置小区地块一公共及商业配电工程(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资金来源:(略)
2.7招标控制价:(略)
2.8招标范围:(略)
2.9质量要求:(略)
2.(略)安全目标:(略)
2.(略)计划工期:(略)
2.(略)文明工地目标:(略)
2.(略)扬尘防治目标:(略)
2.(略)缺陷责任期:(略)
2.(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略)〕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略).(略).(略)),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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