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略)号】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光明路(略)号院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光明路(略)号院改造工程(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硕华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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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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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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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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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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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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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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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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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光明路(略)号院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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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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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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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工程概况:(略)
5.2 招标范围:(略)
5.3 资金来源:(略)
5.4 标段划分:(略)
5.5 计划工期:(略)
5.6 质量标准:(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1.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1.7、投标人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略)
2、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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