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并结合《海南省“加强地邮协作 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县民政局拟对县域内试点乡镇试点村开展道路摸排命名、路牌制作安装及录入国家地名库等有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单位:(略)<>
3.项目内容:(略)<>
具体清单如下:<>
乡镇<> | 村1<> | 村2<> | 路牌总数<> | 命名总数<> |
抱由镇<> | 永明村<> | 抱湾村<> | (略)<> | 全部<> |
大安镇<> | 只朝村<> | 南仇村<> | (略)<> | 全部<> |
九所镇<> | 山脚村<> | 镜湖村<> | (略)<> | 全部<> |
利国镇<> | 新民村<> | 冲坡村<> | (略)<> | 全部<> |
志仲镇<> | 保脱村<> | 保雅村<> | (略)<> | 全部<> |
尖峰镇<> | 白沙村<> | 翁毛村<> | (略)<> | 全部<> |
黄流镇<> | 赤命村<> | 佛老村<> | (略)<>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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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预算:(略)<>
二、制作标准要求<>
所有路牌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标准制作,确保材质、规格、标识信息、安装工艺等均符合标准规定,满足乡村实际使用需求与长期耐用性要求。<>
三、报名资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清单(近1个月)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业绩;<>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前,最新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年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书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可提供的其它资料;<>
8.报价函。所有采购内容价格均在单价上体现,不再另列普查费、编码费、信息上传费、安装费等。<>
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材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不接受邮寄),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略)年1月(略)日至1月(略)日,上午8:(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一横路6号)。<>
联系人:(略)<>
五、其他事宜<>
遴选结果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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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1月(略)日